学科竞赛加分政策

2023-12-14 04:33

学科竞赛加分政策

一、加分政策的目的

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,提高综合素质,拓展学术视野,现制定学科竞赛加分政策如下:

二、学科竞赛的范围

1. 数学建模竞赛

2. 电子设计竞赛

3. 英语演讲比赛

4. 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

5. 机器人设计大赛

6. 其他经学校认定的相关学科竞赛

三、加分的具体规定

1. 参加上述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者,可获得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加3分的奖励;获得省级奖项者,加2分;获得校级奖项者,加1分。

2. 每项竞赛最多加分5分,且不与其他加分政策叠加使用。

3. 加分依据必须是学校认可的获奖证书或官方证明文件。

四、加分的申请和使用

1.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科竞赛加分申请表,并提供获奖证书或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。

2. 加分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,经教务处复审后生效。

3. 加分结果将在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布后的一周内,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。

4. 加分结果仅适用于当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,不得转入下一年度。

5. 加分政策实施过程中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、冒领、挪用加分资金。如有违规行为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6. 本政策由教务处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